丹凤县检察院:“五举措”规范公诉司法行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6 15:52:37 阅读量:

         为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做足做实对照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陕西省丹凤县检察院公诉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一揽子”新举措,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是以“千案评查”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建立了常态化评查工作机制,将重点评查与随机评查作为日常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我院公诉科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筛查,挑选出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交换评查,并总结交流。对存在的问题,罗列问题清单并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一一整改落实,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求办案人员端正执法观念,牢固树立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我们通过对一起拟作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征求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基层群众代表意见,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杜绝办案中出现简单粗暴的行为,千方百计使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是规范公诉人的出庭行为,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的要求,要求检察干警出席法庭、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接待来访群众等公务活动,统一着装,准确使用法言法语,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办案人员在法律文书内容上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做详释法说理工作;在形式上,要规范操作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制作受案、告知、讯问、起诉等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既有标准装订归档案卷。
五是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要求干警增强办案风险防范意识,仔细审查案卷。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做好案件流程监控,做到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全覆盖,确保每一起案件不漏掉任何一个风险隐患。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刘凯 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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