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5-05-15 16:55:31 阅读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年初,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与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经协商,联合与省委综治办下发通知并组成一行5人的检察组,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全面的专项检察。
检察组先后听取了上述市、县(区)、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汇报,查阅了574件在矫人员资料,随机走访了4名被矫正对象,调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地群众对被矫正人员的表现等。与检察机关、司法局、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听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实地检察社会调查评估情况、监外执行对象交付执行情况、教育矫正情况及有无脱管、漏管、虚管等6个方面。
通过实地检察和座谈交流,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底子清;针对不同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注重矫正效果,监督矫正落实到位;查找的问题很有针对性。但同时在检察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些群众在思想上对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难以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转化难;被矫正人员居住分散,集体活动以组织开展难;各执法部门沟通衔接不畅,配合协调尚待进一步改进;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没有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编制,人员少,超负荷工作;有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脱管、漏管、虚管问题。
检察组针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被检察单位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的监督建议和意见。这次检察只是专项检察活动的开始,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通知》,结合前期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对专项检察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以严防脱管、漏管、虚管问题的发生及监外执行罪犯再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