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使他人套取灾后补助款法理难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4 14:24:34 阅读量:

           利用协助政府负责灾后重建之便,使他人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触犯刑律。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潘某等4人立案侦查。

今年4月份,延川县马家河乡有人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潘和村长高某乙有贪污嫌疑,检察机关立即对此线索展开调查,经查明:2013年7、8月,延川县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刘某的房子是灾前修的,潘某和高某作为村里灾后重建的负责人,在明知刘某的房子是灾前修建的情况下于2013年10月份前后带领灾后旧址重建验收小组帮刘验收房子,使刘的房子验收合格,从而使刘套取国家就地重建补助款3万元,该笔款项已被刘某据为己有。同样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李家迁村村民和高某甲他父亲报了两户,只修了高某甲的一户,潘和高某乙作为村里灾后重建的负责人,帮助高某甲把他父子俩房子验收合格,使高某甲套取国家就地重建补助款3万元,该笔款项已被高某甲据为己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高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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