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院荣获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0 12: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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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县检察院被延安市爱卫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该院把检察机关创建卫生先进单位与全县“三城联创”(省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活动有机结合,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一是组织安排保障有力。在创建工作中坚持做到“三化”、“八有”即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有领导、有专班、有方案、有活动、有记载、有检查、有评比、有档案。对创建目标任务实行一季一考评,促使卫生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将机关内外划分为若干个卫生区域,聘用保洁员一名对机关公共区域环境卫生24小时保洁;每个科室指定了一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区域卫生的保洁监督;遇到下雪天气,全院干警集体集中清扫清运积雪;组织青年干警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参加“三城联创”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并坚持每周一进行周边卫生区域和机关环境卫生清洁;院检务督察组对全院卫生保洁情况随时检查,对脏乱差现象批评纠正。三是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设施。在卫生创建活动中,在改善办公条件和公共设施上舍得投入,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先后投入30余万元,对值班室、办案工作区、信访接待大厅、视频接访室、案管大厅、涉案物品保管室、干警活动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了装修改造,更新了办公、办案设备。同时,在院内设置了电动门、停车位,种植了绿化带、景观树,干警自费栽种盆花60多盆,为机关美化增绿添绿。通过持之以恒的卫生创建活动,使检察机关办公条件、环境面貌大大改观,有力地推动了卫生机关、和谐机关、文明机关建设。
(宗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