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荣获宣传思想、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01 12:13:44 阅读量:

      4月21日,洛川县2015年宣传组织统战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洛川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洛川县县委、洛川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4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洛川县委宣传部表彰为“201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其纳入2014年度重点工作,实行责任分工,并坚持推行以季度工作通报形式推进调研、宣传及信息工作任务的落实。党组领导高度重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成芳萍检察长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机制,激发干警活力。制定了《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方面对参与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干警实施奖励,根据用稿媒体级别、稿件题材类型、获奖等级等按季度给予物质奖励。另一方面对成绩突出的干警予以通报表彰或记功。激发了干警的写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形成了专群结合的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机制。
任务分解、夯实责任。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公布宣传工作范围。新闻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投稿任务解到各科室、每名干警。在宣传工作范围和内容上,着力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作用;在队伍建设、纪律作风方面宣传新举措、新亮点;在检察文化建设、机关文明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新动态。报道检察工作中的“亮点”,关注群众议论的“热点”,瞄准事关社会稳定的“焦点”,破解缠诉、缠访的“难点”。
强化内外协调,拓宽联系渠道。注重加强与上级院对口部门和相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当前调研宣传信息工作重点,深入分析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的用稿特点,积极报送有亮点、有特色、有深度的稿件;打造以业务室为依托,以青年干警为骨干的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网络,推进了群众性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蓬勃开展,促进了综合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业务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办理的典型案例能及时、准确、真实地得到报道、总结和提炼,做到了不遗漏闪光点、不浪费好素材。(洛川人民检察院 赵军红)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