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五一”节期间给公车封条“放假”严禁公车私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29 13:36:31 阅读量:

 

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为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商南县检察院严查公车私用现象。
据悉,该院4月29日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和《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以及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严禁五一期间公车私用的通知”,制定《公车统一管理使用条例》《公务用车派车制度》等明确公务用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根据规定,检察人员在申请公务用车时要填写派车单,内容包括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出车时间、出车天数、目的地等,办公室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批准后才准予出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该院规定五一期间,所有公务车辆要统一入库保管,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要严格车辆派遣和审批制度,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商场、宾馆、饭店等娱乐场所或有以上场所附近的地方。严禁使用公车或把公车借给他人参加与公务无关的事宜和活动,坚决杜绝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驭机动车等违规违纪行为。
                                                         (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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