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检察院落实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25 12: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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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结束后,碑林区检察院迅速组织召开全院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琪荣主持会议,院党组要求各局、科室迅组织干警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按要求安排部署该院今年工作,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全区法治建设。突出重点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侵害人民权益的犯罪行为;认真执行修改后的诉讼法,着力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刑事诉讼中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积极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等专项监督,保障受害人、被告人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
二是加大信访维稳工作,保障和谐健康社会环境。深刻认识当前维稳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扎实推进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对重大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加强与公安、安全、法院的紧密协作,提高办理重大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整体效能。建设一体化检务大厅,及时有效地处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做到接待受理“零推诿”,接待方式“零距离”,接待事项“零积压”,接待质量“零差错”,接待标准“零投诉”,有效化解可能激化的矛盾,确保不发生非正常上访、集体性上访事件。定期举行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做到法制宣传和受理举报相结合,维护社会健康稳定,确保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加强自身建设,通过落实和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保障所有程序都在系统内进行。加强法律学习和研究,对修改后诉讼法理解不到位的,加强立法背景、立法精神、法条适用的剖析;对执行有偏差的,注重用不规范执法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改变惯性思维,提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规范专项检查,重点解决违法扣押财物、不依法返还赃款赃物、阻碍律师会见、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同步录音录像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细化具体措施和配套制度。
四是深入开展“三官一律”,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全院干警要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传单、入门入户进行调查走访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并针对中小学生开设法律课堂,对中老年人群进行防诈骗防传销防非法集资的法律宣传,通过网络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更新法律传播形式,以引导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自觉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为创建平安碑林提供法律保障。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