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礼泉:实行“一案三卡”监督制度 规范民行检察执法行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16 13:06:08 阅读量:

为进一步增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规范办案机制。近日,礼泉县检察院结合民行工作实际需要, 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实施,制定出《礼泉县人民检察院民事申请监督案件风险告知卡》、《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办案纪律告知卡》“一案三卡” 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新制定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风险告知卡》详细说明了新民诉法实施后民行检察工作办案程序和抗诉条件,对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事项,通过书面公开告知,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理性提出监督申请,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风险,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促进矛盾化解,降低息诉工作难度,以及就检察人员依法办案接受当事人的监督等事项。 
《民事申请监督案件风险告知卡》,规定在接待当事人时要预先告知申请监督存在风险,出示并发放该告知卡,当事人在阅读告知内容时后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自行写入当事人意见一栏。 
《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详细载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权、申请调查权、有权知晓案件的审查结果等八项权利和申请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监督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伪造或者提供虚假证据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四项义务。
《办案纪律告知卡》将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纪律》等规定进行详细告知。针对办案人员是否违反办案纪律,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等情况由当事人作出情况说明。并由案件承办人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存入检察内卷备查。
建立健全“一案三卡”制度,对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纯洁办案人员的廉洁办案作风,加强办案人员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将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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