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权力干预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14 14: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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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同时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管办组织干警对防止干预司法两个《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
两个《规定》在内容上配套衔接,分别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共同构建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保障司法人员司法独立公正办案。不论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还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无一例外都要记录;违法干预司法办案,一律要通报;违法干预司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则要被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学习,干警们认为,两个《规定》的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的现象,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它对领导干部具有警示作用,划定了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不可逾越的“底线”,也向全社会表明了维护司法权威应当从领导干部做起的鲜明态度;它为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指明了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两个《规定》为违法干预司法办案亮剑,解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各种因素非法干扰,办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对于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 王轶
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干部 王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