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检察院四项措施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13 11: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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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为载体,以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为契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机制、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继续推进专项活动,查改执法不规范问题
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回头看”,全面总结规范执法推进年、深化年、巩固年以来的活动成效,认真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重点对干警易忽视、不重视的“小问题”进行“大整改”,重新完善干警执法档案,注重建章立制,严格惩处机制,切实堵住执法不规范的漏洞,保证执法行为的严谨、规范。
二、严把案件受理关口,从源头上保证受案质量
将新的办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作为强化案件监督的重要途径,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对新受理的案件及时填录案卡信息并分流业务部门,把案件从受理登记之日起的所有流程都纳入到监管的范围之内,从案件的办理程序、期限、部分实体等进行全面的审查把关。今年1月份以来,案件管理中心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各类案件16件29人。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组织案件评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查找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积极整改,健全机制,加强对自身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该院建立了对各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以季度为准实行常态化“一案一评查”制度。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了三次案件评查工作,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要求整改。同时,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在全院开展了案卷归档安全规范管理清理整顿活动,制订规范化管理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办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案件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四、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机制,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和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查询等机制,将执法办案在人民群众监督中进行,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