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积极安排部署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09 1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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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省高院确定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为了将这一活动抓稳抓好、落实在行动上,城固法院于4月9日再次召开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全省、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精神及省高院阎庆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该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领导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为了加强对“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城固法院成立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才担任组长,各副院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审管办、立案庭、信访办、监察室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活动具体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安排,落实相关任务的分解。
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会上指出,省法院将今年确定为“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既是贯彻落实《决定》的重大举措,也是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全院各部门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审判质效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孟建柱和周强同志署名文章、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法院制定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全员参与,确保活动实效。刘院长强调,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立案、审判、执行的法官干警人人都要参与进来,规范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以专项活动为抓手,通过细节规范,重点整治。各庭室个人要结合自身业务,从立审执的具体工作出发,查找办案环节中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完善。特别要加强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熟练掌握基本办案规范和纪律要求。聚焦“六难三案”,做好“六查六纠”,认真查摆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规范,通过规范解决问题,扎扎实实稳步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进,通过抽查庭审录像、实地观摩庭审、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查证属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加大宣传,建立健全机制。通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建立健全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同时要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和系统内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开展活动的信心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