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检察院: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09 1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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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延川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察院部署的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和要求,坚守法治精神,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突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全面规范自身执法行为。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对需要提请上级院批准决定的案件和事项,及时请示沟通,确保案件处理的正确性;对不捕、不诉及重大疑难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办案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对检察机关所办案件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将执法全过程置于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的监督管理之下;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拟制、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实现了对执法办案从人控到机控的转变。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件质量考核量化标准,从办案程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法律文书、笔录制作及卷宗装订等方面入手,定期对主要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和办案人员整改纠正。目前,案件评查实现“常态化”运作,有效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