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创新案件评查机制做到“真查实评”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09 11:19:12 阅读量:

 

今年以来,商南县检察院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总结完善,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该院改变对案件质量评查的传统观念,把以往单纯地找茬、挑毛病错误定位转变为提高案件质效的理念。通过赋予检察官参与监督管理的权利,加强检察官对评查工作的理解,减少评查阻力,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评查模式。通过建立起程序运作和评价标准体系,设置科学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方法,坚持自我评查、交叉评查、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集中评查相合,对整个流程运转规定严格的运行规则和时限要求,按照“瑕疵情形、处罚标准、改进办法”结构,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
与此同时,该院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质量评查机制,将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的关口前移。即受理案件时对移送法律文书、卷宗严格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办案期限、羁押期限等程序性问题进行监督,案件办结后对全案进行质量评查,将案件办理的整个流程均纳入监督范围,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全方位、立体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真正实现对案件质量全程跟踪和无缝隙监督。
此外,该院积极探索评查结果转换机制的构建,对个案,通过通报、整改,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警示作用,努力将差错的再发率降至最低。对普遍性、倾向性、类型化的问题,建立评查与调研互动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的动态和趋势,通过分析、评析、讲评,集中精力予以解决。在注重案件质量提升的同时,继续完善跟踪追查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整改的案件进行抽查,对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的加大惩戒措施。通过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以此促进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
据悉,该院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为视角,建立以检察干警执法档案为载体的办案质量效果综合考评体系,采取日常考评、个案抽查、数据考核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并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业绩评价和岗位考核的依据,与办案人员年终考核及奖惩、晋级、晋职挂钩。
                                            (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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