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防止干预司法制度体系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秉公办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09 10: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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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一下简称规定》。此次出台的《规定》共计15条内容,主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应该说,出台这一《规定》,就是要架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推进这项改革,对于贯彻中央的改革要求,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秉公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法干预办案的情形,作了列举式规定。主要包括: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违法干预办案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规定》与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容上配套衔接,分别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共同构建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以合法案件质量向人民汇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王轶,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干部 王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