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实行“AB岗”制度促双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27 16:30:49 阅读量:

    

“临时工”、“支援者”、“多面手”……自2014年年初商南县检察院实行“AB岗”制度后,这些词成了该院部分青年干警的身份新定位。“AB岗”制度是指青年干警在完成好本职(A岗)工作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以及院里的统一安排,临时从事其他岗位(B岗)工作,并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模式,该制度适用于35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AB岗制度的实行有助于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促使青年干警迅速成长。

临时工
适用“AB岗”制度的干警通过自愿报名和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形式确定,被纳入该制度适用范围的干警每年度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B岗位工作任务。办公室干警小刘就是该制度实施后第一个尝试做“临时工”的人,除了办公室的工作,小刘目前还被安排参与公诉科办案。对于正在从事的办案工作,小刘表示:“虽然是临时从事的第二岗位工作,但这‘临时工’不好当!对我而言,一方面因为是个办案的新手,一切从零开始,工作上就有难度,却又必须在完成一定办案数量的同时要兼顾好原岗位工作,任务的繁重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又要确保办案质量,在完成B岗位的工作任务后,除了自己对工作进行总结,还将由公诉科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我在B岗位上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新手’绝不是办案出错的借口。所以现在压力山大!”但对于这段时间工作的感受,小刘笑称:“当‘临时工’虽然累,但因为有收获,累并快乐着。”在这一年里,小陈参与提审、出庭公诉十余起,所参与办理的案件无一错诉。从一开始的“门外汉”到现在熟知办案程序、基本能独立办理简单案件,“临时工”的身份让小刘迅速成长。
                支援者
由于工作节点多,县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的忙碌期不尽相同。例如,反贪局、反渎局查办案件往往集中在3—8月份,9月份已陆续结案,而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的办案量高峰期则在第四季度。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各部门的办案高峰期显得尤为突出。为了进一步缓解这一矛盾,该院整合检察干警人力资源,有意识地将适用“AB岗”制度干警的B岗工作安排在案多人少矛盾最突出的部门。此时,这些青年干警又成为了“支援者”。最近,干警小韩就接到了这样的“支援”通知:“从3月份开始参与5个月的B岗工作,B岗位定于反贪局”,小韩目前在控申科工作。当某个部门的工作高峰来临时,安排类似小韩这样有相关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干警予以支援,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确保案件及时办结。在这一制度的助力下,该院反贪局和反渎局办理案件均有所增长,但平均办案时间却分别缩短了3天左右,办结率达到100%。
多面手
为了优化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结构,该院一直致力于“多面手”——复合型青年人才的培养。但缺乏合适的培养平台却成为了制约青年干警迅速成长的最大瓶颈。部分干警技能单一、业务面窄的状况急需改变,但是人员在部门间频繁调动会导致各部门人员结构不稳定,继而影响部门管理以及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而“AB岗”制度中“双岗双责” 的人员管理规定有效解决了这一矛盾:“A岗”部门负责检察干警的行政管理,“B岗”部门仅负责干警在B岗期间完成的工作。确保在出现临时性岗位变动时既不影响部门结构的稳定性,同时也不会给部门负责人增加过多的管理压力,增加了青年干警到多部门学习的可行性。该制度实施后,已有十九名干警确定适用“AB岗”制度,其中综合部门有5人分别对接控申、反渎、预防等岗位,检察业务部门有14人对接了其他业务工作、综合部门等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目前十九人均履行了B岗职责。
 
                                    (吴京)

缓解办案压力 助力干警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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