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镇安:法律的温度,执法人员的温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20 18: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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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春寒的日子,依然很冷。
检务大厅来了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紧张,显得瑟瑟发抖。工作人员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他,在一问一答中才了解到:2013年,该男子经历了家破子亡的悲恸,他刚满一岁的孩子,被他间接性精神病患者妻子亲手扔到桥下抢救无效死亡,他忍受着失子的痛苦配合相关机关把妻子送进了强制医疗机构。那时的他一定很痛!此时的拘谨、慌乱是因为他还没从那时的悲痛中缓过来吧!
一年过去了,妻子的病情得到了抑制,以后的日子还得继续下去。他隐忍着内心的伤痛,在依然寒冷的春风里,一次次去医疗机构、去公安机关、去法院,可是,三个多月过去了,事情的结果还停留在医疗机构让他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的步骤上。作为当事人,他的法律知识为零,他只能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相关机关间一次次往返,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妻子什么时候才能回到那个失去温暖很久的家。
听完他的经历,看着与他年纪不相仿的沧桑,此时,安慰的话,已太显苍白。我们能做的是告诉他详尽的办事程序,帮他整理需要准备的资料,给他写下联系方式告诉他有不懂的、需要帮忙的,直接打电话,不用再来回奔波。
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感受到执法人员的温情很多时候其实很简单:不断地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在当事人有需要的时候,在合法合理的期限内给他们合法合理的结果,让他们不再感到迷茫和无助。
陕西省镇安县检察院 李文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