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富县检察院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20 18: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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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陕西省检察系统2014年度公众满意率社会调查中,延安市富县检察院满意率为82.33%,比2013年增加了4.54个百分点,排序全省第37位,比2013年进升了28个位次,全市排名第4位,比2013年进升了2个位次。该院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以执法为民为根本,以服务群众为抓手,以“走访送”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活动,有力提升了公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用反腐败的新成效赢得群众满意。该院紧紧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主导产业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监督职能,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6案10人。成功侦办了该县广电局副局长兼广电办主任李书华(正科级)贪污、挪用公款大案、县张家湾镇经管站站长何守山(正科级)等4人挪用公款窝案,其中依法查办了“涉农”领域退耕还林、征地补偿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6人,立案侦查的案件全部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实现了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并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
用宽严相济的新举措赢得群众满意。执法办案中,突出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批捕制售“毒豆芽”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人、起诉2人,起诉非国有企业人员职务侵占等犯罪嫌疑人2人;批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16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区别对待,依法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的,依法不批捕1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起诉3人,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推行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用平安创建的新模式赢得群众满意。立足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接访与下访、巡访相结合,注重发现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3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音。积极投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38件,促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强化对五类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的监督纠正,与有关部门联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通过组织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村组)”、走访“两代表一委员”、“五进”、“双百”等活动,进行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促进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用公开透明的新途径赢得群众满意。推动检务公开由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主转变。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成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4个平台,能公开的案件信息全部在互联网公开。与此同时,开通了官方微博和门户网站,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着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用扶贫帮困的新风貌赢得群众满意。该院在包扶低收入村富县直罗镇马家湾村工作中,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检察长宗六一亲自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建设项目和资金,先后翻修了村委会办公室,建成了标准化文化广场,新修垃圾台4个,安装健身器材5套,硬化了进村道路、修建了进村桥梁2座。为村里铺设了自来水管道,使20户村民吃上了自来水。落实建设资金40余万元,为该村硬化村主巷道830米。同时,开展“助残扶贫献爱心”活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