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院反贪局案件管理项目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16 09: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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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贪污贿赂犯罪日益隐蔽复杂的新形势和新刑诉法对自侦工作的新要求,礼泉县院反贪局积极创新办案工作管理机制,结合反贪工作实务,创建“案件管理项目化”工作机制。在2014年立案侦查7件9人案件办理中,将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活动当作项目对待,运用项目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案件进程系统化,梳理办案思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强化反贪侦查一体化工作,调动全局11名干警全员参战。设立案件项目负责人一名,下设三个工作组,即初查小组、侦查小组和保障小组,每个小组各设一名组长。案件承办人与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阶段分类为《初查工作登记表》、《侦查工作登记表》等办案表格,每一类登记表内包含人员分工、具体事项、工作日志等内容,构建系统内部条块结合,条块之中点线分布的项目化管理格局,帮助办案人员理清思路,明确分工与责任,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快侦快结。在查办裴某某贪污案时,承办人严格依照办案流程,认真执行项目化管理登记表中规定的任务,在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完成初查工作5项、侦查工作12项,使该案顺利的侦结。
二、案件程序规范化,严禁散漫执法。项目化管理机制在《初查工作登记表》、《侦查工作登记表》中不仅细化具体事项,并在具体事项中写明标准的时间、方式等内容,为侦查人员提供了规范模式,杜绝敷衍了事或者因没有标准导致错误等现象。同时,项目化管理机制设置了责任人一日一报告制度和从组员到局长自下而上的负责制度,督促每个使用项目化管理的侦查人员深入案情,吃透项目化管理要求,摈弃散漫的工作作风,改变差错不断的工作表现,严谨负责的完成任务。如在办理马某某受贿案时,承办人自立案侦查之日起,向局长汇报18次,召开项目化会议和小组会议10多次,使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也促使侦查人员更加注重细节,精心、耐心、细心办案,实现该案初查、侦查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案件步骤完备化,规避办案风险。项目化管理制定了三个小组的具体分工和办案步骤。初查小组负责从线索初查到接触被调查人阶段的工作,包括初查方案、安全预案等。侦查小组负责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到案件侦结移诉阶段的工作,包括提起立案报告、侦查方案、讯(询)问、证据固定等,并负责加强与公诉人、审判人员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完结。保障小组根据领导指示负责案件全程办理的后勤服务、文书报备、沟通协调等工作,并注重与其他各组对接,保持行动统一,确保后勤工作无差错。三个小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对错项漏项及时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推动侦查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在办理李某某行贿案时,讯问笔录中缺少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告知事项。保障小组组长在逐一对照讯问笔录和《侦查工作登记表》后,立即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侦查小组组长。当日,侦查小组组长召集先前的讯问人员和技术人员专程再次讯问李某某,重点告知了其同步录音录像的事项以及人员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排除证据瑕疵,同时也让侦查人员提升办案警觉性。
礼泉县检察院 薛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