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检察:牢固树立为民理念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12 09: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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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米脂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检察改革的总目标,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73案10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0案86人;不批准逮捕13案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9案181人,提起公诉103案(3件并案)155人,不起诉8案(1件同案已诉)11人,报送市院3案3人。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起诉“毒豆芽”、“工业松香猪头肉”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6件9人,对其中2件2人采取了逮捕措施。
从重从快打击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2人,占批捕总人数的37.2%;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2人,占批捕总人数的25.6%;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9人,占批捕总人数的10.5%。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起诉制假售假、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件。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依法批捕和起诉了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维护了市场经济平等、公平竞争秩序,对构建诚信社会。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加大涉检信访案件清理和化解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44件次,检察长接访23件次。举报奖励有功人员3件4人。分送线索23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1件,审查不立案线索3件。单独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制宣传30次。无一例越级上访,继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
(作者: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李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