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5-02-16 18:03:00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阶段工作有效开展,
会上,宝鸡市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政治部主任梁思勇同志首先结合宝鸡检察工作实际,从前期安排部署、现阶段工作开展以及下一步打算等三个方面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随后,凤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高检院抽样评估整改工作进展向督导组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督导组对宝鸡检察机关认真按照高检院、省院统一部署,层层抓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宝鸡市检察机关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凸显了三个特点:一是工作扎实。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能够快速反应,就全市检察机关活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活动务实。按照方案要求,能紧密联系本地区、本条线、本部门工作实际,以高检院、省院对基层院抽样评估查找出的问题为切入点,定期对基层院进行检察督导,提出督导意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三是内容丰富。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能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通过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轮训班、“如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大讨论、检察读书沙龙、规范化司法标兵评选、优秀法律文书和精品案件评比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系列实实在在的活动,推进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同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扎实做好今后工作。要认真按照省院的工作部署和市院的实施方案,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将各阶段活动扎实开展。二是公诉部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公诉部门是司法办案的重要部门,要在专项活动中起好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整体司法水平的提高。三是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省、市院要加强联系,对开展的专项活动亮点工作,要及时报送,以点带面,切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督导组还就公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宝鸡市检察院及公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确定宝鸡市院及凤翔县院、凤县院和金台区院为全省公诉部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联系院,对重点联系院如何采取措施、工作先行、取得实效、起到示范作用进行了专门研究。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