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荣获商洛市“青少年维权岗”殊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2-08 17:47:19 阅读量:

近日,由共青团商洛市委、商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商洛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等四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命名2014年度商洛市“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山阳县人民检察公诉科被授予商洛市 “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环境,全方位实施教育、挽救、预防犯罪系统工程。成立了维权机构和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未成年人维权制度的完善,制定了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诉前调查、对未成年人及盲、聋、哑人开展法律援助等制度。在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制定了符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求的办案方法和制度。在办案中,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思想,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犯罪融入到日常批捕、起诉工作中。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审慎的把握逮捕、起诉的尺度,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可判缓刑的,主动建议法院适用缓刑,给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回访帮教,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防止其回归社会后重踏覆辙,重新犯罪。注重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讯问未成年人时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检校联建活动,深入校园,采取法制讲座、举办图片展览、在校园开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思想根源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今后,该院将结合新刑诉法的规定,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阳检察院公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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