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检察院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相关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2-06 10:51:39 阅读量: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根据省市区委和市院有关通知精神,碑林区检察院安排部署社会维稳、车辆管理、值班安保等相关工作。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依法妥善处理热点敏感案件和事件,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及时有效做好应对引导工作。
二是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工作。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落实要求,该院干警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广泛开展进社区走访慰问等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全体干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纪检部门加强督查检查,对节前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重点督查,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坚决查处。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元旦、春节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入库。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需提前请示主管院领导同意,经检察长批准后由车管部门办理派车手续并备案后方可安排使用。经批准使用的车辆应按批准事项、批准时限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批准事项办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入库封存。纪检监察和车辆管理部门在节日期间加强对车辆封存及批准使用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办公室要在节前组织安全防范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机关安全。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措施和消防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制度和纪律,坚决遏制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确保联络畅通。严肃值班工作纪律,杜绝擅离职守。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检查通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政工、纪检部门对干警到岗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赵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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