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新年三举措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1-29 08:47:53
阅读量: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柞水县人民检察院于1月26日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专题安排部署了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由检察长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确定了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明晰了整体思路、完善了考核办法,并决定在全院开展创建文明科室局和争当文明干警活动。目前,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新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营造了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精神氛围。
二是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在安排部署的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七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以及《创建文明科室局和争当文明干警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结合该院实际,拉出了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活动日程表,将任务分配到月,细化到日,把责任夯实到科室,落实到人;确定了专门的材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并上传材料,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系统化。
三是统筹兼顾,抓深抓细。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渗透到全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与推进司法改革相结合,与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双包双促”扶贫攻坚行动相结合,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检察工作开门红相结合,对于一些要求、标准、形式相同或接近的活动统筹安排、合并进行、共同推进,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细抓长,将建设成果转化到日常工作当中,全面树立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文明形象,忠实履行职责,切实为县域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温江涛 刘银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