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检察院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全力提升干警文明素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1-29 08:45:02 阅读量:

 

近年来,千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一讲二严三竞赛”(讲奉献、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学习竞赛、业务技能竞赛、工作业绩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实现了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精神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推进平安千阳、法治千阳做出了积极贡献。 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平安单位,群众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县级院前列,连续四年获县岗位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嘉奖。
一、强化领导,靠实文明创建责任。一是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层负责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坚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形成了全院干警齐参与,上下齐抓、人人共创的格局。二是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使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目标,人人自觉成为创建主体。三是积极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干警职业纪律和执法作风教育,我院接待室被市院命名为文明接待室。
  二、以人为本,全力提升队伍素质。以“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务实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加强中心组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改进“四风”,班子成员做到了与中央基准看齐,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等活动为契机,依托知识竞赛、法庭论辩、公诉观摩等平台,拓宽干警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能,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被投诉的问题。以焦裕禄、耿永红、张彪等先进人物事迹为榜样,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坚持走访“两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倾听意见和建议,统一执法思想,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三、全参与,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网络文明传播和党员进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交通引领志愿服务、 “清洁家园”、“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零距离”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给群众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60多人次,捐助资金2950余元。对包扶的崔家头镇赵家塬村互助幸福院资助4000元和米面油等食品,促进该村社会事业发展
四、与时俱进,不断加强道德建设。制定道德讲堂管理制度、宣讲员职责,制作“勤俭、道德、和谐、文明、礼仪、奉献”等图案加强阵地建设,依托“三会一课”、道德讲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俭节约、诚信教育,开展学习、参与评选、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争做文明干警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院形成了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
五、传承文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一是在“我们的节日”活动中,坚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老干部和老党员50多人次,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二是在户外张贴15公益广告,利用电子屏经常宣传“中国梦”和中华传统美德。三是积极参加全县的拔河、健步行和“做文明有礼千阳人”演讲活动,举办机关运动会、读书交流会,坚持做广播体操,丰富干警文体生活。四是以“崇法尚德,唯公唯实”为院训,建成了40余幅作品组成的以“忠诚、为民、清廉、笃学、励志”为主题的检察文化长廊,启迪干警智慧、提升干警文化品味和道德修养。五是投入10多万元,对机关大院进行了整体绿化亮化,倡导干警戒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机关整洁干净,环境优美。
六、发挥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了工作规范体系、行为规范体系、机关管理制度等70余项,用制度管人管事,保证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2010年以来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168件189人,提起公诉204件243人,依法建议法院减轻、免除处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批捕准确率、量刑建议采纳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维护了全县大局稳定。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8件,从中立案侦查21件27人,移送审查起诉20件15人,发检察建议21份,开展个案预防21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监督立案10件,撤案12件,纠正漏捕12人,增加犯罪事实11件,追诉漏犯5人,审查法院一审刑事判决198份,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15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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