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检察网 时间:2015-01-13 17:32:10 阅读量:
1月8日,陕西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三期专题研修班圆满结束,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专题轮训自去年12月下旬开始,共举办了三期专题研修班,参加学员为省院厅级干部和处级领导干部及各市(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县(区)院检察长,共有255名学员参训,其中省院领导干部75人,市县两级院领导干部180人。轮训紧紧围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这个主题,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听取了省院胡太平检察长和毛海副检察长的专题辅导报告,集中学习了四中全会有关文件、曹建明检察长、赵正永书记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研讨交流,理清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思路和措施。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常雁翔全面总结了这次轮训工作的成效和收获。他指出,这次专题轮训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灵活,研讨深入,成效很好,收获很大。通过轮训,大家统一了思想,深化了对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他要求:要以这次轮训为契机,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新高潮;要在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上着力,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要打造过硬队伍,切实提升队伍法律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