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1-10 11:14:24 阅读量:
1月7日早上,榆林市文明办副调研员曹海峰一行3人,在县文明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莅临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考核验收2014年度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
考核组通过材料查阅、情况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对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的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考核验收,并反馈了考核意见。考核组认为,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能够认真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并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深化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内涵,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同时,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部分创建活动内容展示不够充分、完整;二是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尚未进入实质性环节。
针对问题和不足,考核组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一是在今后的文明创建工作中,能够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更加重视各项活动的过程材料,尽量保留完整,以备抽样检查;二是要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尽快落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的应用和管理,及时将创建活动的内容上传至网络上,实现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考核组关切地表示,在实际操作管理系统的过程中,有任何技术上的问题,随时与榆林市文明办联系,他们将全力帮助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疑难杂症。副检察长刘世雄表示,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务实中肯,他们将高度重视解决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他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态度,进一步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推动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的文明创建工作踏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