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刊登临潼区院工作做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30 09:18:40 阅读量: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为确保系统信息填录准确、规范、同步、完整,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依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管员工作细则》,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立了流程监管员。

         《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应当设置流程监管员,对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业务办理活动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为便于开展工作,同时赋予流程监管员具有与履行业务监管职责相适应的信息查询权限。对流程监管员的选拔条件,既强调法律理论功底,又要求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即政法院校(系)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任职工作经历。同时,明确了流程监管员的业务考核标准,将流程监管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底综合考评。
  流程监管员的设立,使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渠道更加畅通,对于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各业务条线的全面运行,以及案管部门工作的顺利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2014年第4期),以《临潼区院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立流程监管员》为题,刊载介绍了该院的工作做法。
 
(作者: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 王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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