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案管办坚持“四严”强化案件管理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22 15: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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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检察院案管办自成立以来,始终认真履行“管理、服务、监督、服务”等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后,进一步加强了案件流程管理,坚持“四严”,稳步开展办案程序监控工作,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把进口关,发挥“过滤网”作用。严格把握“不能进的坚决不能进”原则,对侦查机关(部门)移送的不属于我院管辖、案件材料不齐备或不规范、犯罪嫌疑人不在案等不符合“进口”标准的案件,坚决不予接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流程员及时在应用系统上录入受理信息并进行分流,保证严格按法定期限办理案件,避免拖延办案期限。
二是严把程序关,发挥“预警”作用。实行每日巡查制度,监督受理后的案件。发挥办案期限预警功能,查看有无案件超期或期限即将届满情况,口头提示案件承办人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发挥流程监控功能,查看有无不履行告知义务及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防止违法办案情形发生。
三是严把文书关,发挥“审核”作用。始终坚持审核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等各类法律文书,对文书使用的准确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对经审核发现有文书使用不当、错别字、格式不规范、法条引用错误等问题,通知案件承办人进行修改,纠正法律文书中出现的错误。
四是严把出口关,发挥“质检员”作用。从案件基本信息、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对已结案件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案件手续齐备、程序合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准确、完整。
(供稿:韩亚鹏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