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检察院:践行群众路线 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17 09: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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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和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检察院坚持群众路线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为此,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用群众路线贯穿检察院工作,切实将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推动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之基、力量之源,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高度依赖和充分认可。
一、找准贯彻群众路线的结合点
检察院的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知悉社情民意的第一线,要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检察院长远发展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共产党员“执法办案冲在一线,化解信访冲在一线,解决难题冲在一线”,三个“一线”工程,要以院党组为核心,全面树立起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协作有力的良好团体形象,不断提升检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个人学习、锻炼。针对年轻干警司法实践不足的特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以“三官一律”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接地气,弥补做群众工作的经验短板。积极主动到一线工作,在艰苦条件上、复杂岗位、困难环境中不断摔打、锤炼,通过下乡走访、例会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年轻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接访息诉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围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从细微处关注人民群众的感受,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全面疏理司法工作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节点排查管控制度,从重点环节、工作细节、个人岗位抓起,务实改进司法作风,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办案让人满意,做人让人敬佩”。
二、积极探索贯彻群众路线的新路径
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拓展司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将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我们的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法律监督实效。要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监督个案侦办,建立与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动的常态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基层民众的心声,通过与民众的交流,深挖案源,严厉打击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渎职、贪污腐败案件。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党员有自己的合法的正当的权益,但是当个人利益与党、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作为党员应该把以党、国益为最高标准的。我们党在成立的时候,就决定了它是一个先进的政党,是一个忠实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政党。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党所从事的全部事业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通过组织学习《论群众路线》一书,可以看到我们党历届领导人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说明我们党一直坚持为最广大人民谋福利,一直坚持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相结合。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工作符合群众实际要求。除了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发扬单位优良的传统和工作作风,遵守职业道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更要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本领。
(作者:赵明应,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