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检察:联动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15 08: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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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米脂县委探索建立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新机制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监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发挥帮教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米脂县委联合发文,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审查逮捕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的办法(试行)》。
近年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秉持教育挽救优先的原则,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帮教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审查逮捕期限短,侦监干警人数少等客观原因,使得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受到了较大局限。针对这种情况,今年以来,该院由侦查监督科牵头,转变思路,积极拓展未成年人联帮教的新思路,率先与共青团米脂县委达成了联合帮教的共识,并于2014年11月25日联发了《关于加强对审查逮捕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的办法(试行)》。
该《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试行,全文共十五条,主要包含了帮教对象、帮教程序、帮教内容、检察院与团县委在帮教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帮教对象:重点是审查逮捕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包括经审查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二、帮教程序:团委介入帮教需征求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帮教需建立台账,制定帮教方案,记录帮教内容及效果;帮教期限不局限于审查批捕期间,应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环节,甚至要延伸到刑满释放后。
三、帮教内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本人进行思想疏导,引导其真诚认罪悔罪,防止重新犯罪;引导家庭帮教工作,尤其是单亲、外出务工家庭;帮助解决入学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