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案管检察官组织学习“时代楷模”孙波先进事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28 11:06:05 阅读量:

 

11月23日,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全体检察官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在中央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时代楷模”孙波的先进事迹。
孙波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他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从事审判工作19年来,他先后参与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890件,在他主审的430起案件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他没有让人仰慕的学历,也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却被同行称为“孙教授”。他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成为病魔面前的“硬汉子”。他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守得住节操、经得起诱惑,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被誉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目前,孙波成为全国政法系统干警中唯一获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者。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公仆情怀,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时代“正能量”。他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范……。我们作为案管检察官,一定要向孙波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不求名利,不辞辛劳,默默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勤奋学习、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坚强意志。以孙波同志为榜样,切实增强群众情怀,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工作干劲,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能,严格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以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  王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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