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检察院:行车安全,没有老手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13 18: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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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驾驶汽车的频率也也来越高,许多人对于驾驶技术从陌生到娴熟,逐渐有了“老手”的名声。但是,在行车安全的问题上,没有人能够自称“老手”。即使是以驾车为业的出租车司机,也有可能交通肇事。
2013年11月,出租车司机马某就造成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当日凌晨1时,马某载客行驶至某立交桥下时,车前部与醉酒后在机动车内逗留的毛某相撞,导致毛某当场死亡。随后,马某应乘客要求先离开现场再返回,导致原始现场被破坏。
马某归案后,声称并未注意到机动车道内有人,毛某是高空坠落的。但是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并不能印证他的说法。马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法律会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行车安全问题,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作为驾驶员,绝不能在安全问题上以“老手”自居而放松警惕,更不能因心存侥幸而大意冒险。最后需提醒一下:一旦发生事故,应该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
(碑林检察院公诉科 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