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检务督察延伸到新监管场所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11 10: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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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兼督察长聂新利、督察室主任姜宁琦一行到距离城区三十余里的碑林区看守所所驻检察室进行专项检务督察。
原碑林区看守所位于该市的近郊,近年来,随着城市改造力度的加大,看守所周边高楼林立,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已不适宜继续履行监管和监督职责。2013年,碑林区看守所在区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整体迁至远离市区的长安区杜曲镇杜曲新村。
驻所检察室迁址过程中,区检察院适时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和协调,加大新驻所检察室信息化设备投入力度,顺利完成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倾力打造现代化的驻所检察室,保障了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的高起点和高标准。
一到看守所,督察组一行首先视察了驻所检察室规范化的检务公开栏、新建的办公区域、检察官约见室,接着又对检察官信箱、检察日志、监控设备、纠违情况一一进行了检查。督察组一行还专门进入监区实地察看了医务室、在押人员食堂、监舍、监控视频,并与部分在押人员面对面谈话,了解驻所检察人员和管教干警的工作履职情况、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伙食与医疗卫生、教育等情况,充分听取在押人员对驻所检察人员法律监督工作、监管场所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看守所所长向督察组详细介绍了看守所工作及公、检两家的配合协作情况,驻所检察室主任也汇报了驻所检察室在新看守所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不足。在听取汇报后,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兼督察长聂新利对看守所一直以来给予驻所检察室提供的支持和照顾表示感谢,同时,要求驻所检察室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积极履行驻所检察职责,不断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确保迁址后各项工作立足高起点,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最后,聂新利讲道:“这是我第一次来新建的碑林区看守所,看到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一天天建设得更好更规范感到很欣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驻所检察室要一如既往地与看守所加强沟通与协作,进一步规范各项驻所检察业务,以新的精神面貌,在新的工作场所,创出新的工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