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不让案件“带病过堂”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11 09: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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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分析,本案搜集证据中存在两处瑕疵:一是嫌疑人供述收受款物是在客厅内,而污点证人提供的证言是在卧室内,同一案件事实在地点上存在矛盾,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是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反贪局在进行案件分析研判时对正在办理的一起贿赂案件的论证。
为预防证据瑕疵、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避免出现翻供、退查等问题,碑林区检察院反贪局不断强化办案人员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对所办理案件进行不定期“会诊”,按照案件公诉标准、审判标准严格审核案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纠正,尽最大努力避免嫌疑人翻供或者被公诉机关、人民法院退查等情况的发生。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办案质量。
今年以来碑林区检察院反贪局通过不定期的案件会诊,对所办理案件中的三起案件的证据瑕疵及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所有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