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检察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律“保护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06 19:27:56 阅读量:

近日,彬县检察院从保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涉嫌一起盗窃案件的未成年在校学生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尽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失足青少年,努力用法律的阳光精心呵护在校青少年健康成长。

涉案人员李某系高一学生。今年5月9日中午,李某为给女朋友看病去找同学借钱,途径被害人房间时,发现房内没人,便悄然溜进房间窃得现金2100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人认为,李某系未成年在校学生,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较轻,本人有悔改之意,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其成长和改造。该院随对李某进行了社会品行调查,征求和听取了侦查机关、被害人以及法定代理人意见后,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接到该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又听了办案检察官的深情寄语,李某激动得热泪盈眶:“谢谢检察官给了我重新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决心。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争做一名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
据悉,这是该院作出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它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文明办案及人性化关怀,而且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彬县检察院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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