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新规定树立好形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06 10: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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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富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富县县委制定的《富县关于操办婚丧嫁娶有关事宜暂行规定》、《富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要求广大检察干警严格遵守,一以贯之。
结合廉洁从检相关规定,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在严格执行以上新出台的规定的同时,就继续抓好纪律作风提出四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纠正“四风”的要求,按照全院及每名领导干部整改方案中查摆出的问题和时限要求务必整改到位,改出新气象。二是严格遵守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公车必须要有派车手续,坚决杜绝公车私用,杜绝公车参加婚丧嫁娶、乱停乱放等违规违纪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要求,切实做到自省、自警,不踩“红线”,不越“雷池”,自觉维护良好检察形象。四是各分管领导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照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拾遗补缺,固强补弱,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树好形象,取信于民。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