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院驻所检察室“四项举措”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03 10:48:16 阅读量:

 

为配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有效监督刑罚执行活动,商南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采取四项工作举措推进辖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听”,即听取情况汇报。每月定期到辖区“两所”(乡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核对辖区社区矫正在矫人员基本信息,听取“两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情况介绍,同时以电话追踪或适时见面等方式,对辖区社区在矫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接受监督管理、参加学习教育及其思想活动动态等情况进行及时听取和适当交流。
二是“学”,即组织集中学习。不定期协同辖区“两所”分片组织社区在矫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系统学习了5次,让矫正人员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并教育引导大家认清自身角色、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刑态度、树立在刑意识,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教育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机关的检察监督。
使“查”,即查阅管理资料。不定期到辖区“两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资料8次,查看其矫正工作档案建立是否健全完善,检查其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开展,抽查其社区在矫人员是否按时报告思想活动情况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掌控其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有脱漏管情况等等。
“访”,即深入走访了解。每季度定期深入辖区乡镇村、社所在的基层组织、矫正人员的家庭和居住地的周围群众进行走访了解50余人次,通过对其熟悉和了解的人的“面对面”交流和“实打实”沟通,核实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促使其认罪悔罪、遵纪守法,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至目前为止,该县社区在矫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无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供稿:韩亚鹏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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