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检察院四项措施积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0-23 13: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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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郑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和检察中心工作,采取四项措施,促使检察宣传工作步入快车道,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起到鼓劲造势和良好的推动作用。
首先是领导重视带头撰写。该院通过召开院党组会议、检察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认清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检察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狠抓不放。年初,经党组研究,该院在去年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南郑县检察院检察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稿件归口管理,由各科室提供初稿,宣教科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多种不足。该院检察长作为“一把手”,不仅带头了解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带头正确使用新媒体。并还对宣传工作经常过问情况,而且还带头撰写,以实际行动代替了空洞的说教,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写作积极性。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综合素质。该院坚持人才兴检,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人才,设立专门的新闻宣传管理人员,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队伍。该院还针对检察人员不擅长写新闻稿件的实际,邀请编辑记者向干警讲解了新闻稿件的写作知识,提高干警的写作技能。同时该院还注重在本单位培养了一批具有服务精神、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干警来保障和维护检察新媒体宣传业务。
三是奖优罚劣制度提高积极性。为了充分调动干警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该院专门出台了文字材料奖惩办法。对超额完成的科室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并在年终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而对于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进行罚款,年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稿件质量进行评比,对质量高的稿件进行奖励,今年六月底,就从全院发表的宣传稿件的干警予以奖励,大大提高了干警写作的积极性。
四是运用新媒体提高宣传力度。该院积极运用新媒体,通过加强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建立对话沟通平台打造阳光检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认可。一方面宣传中凸显群众性,运用新媒体中牢牢把握住群众需求导向,做到群众在哪里,宣传就延伸到哪里,群众关注什么方式,就用什么方式宣传。并且注重宣传内容,突出亲民性。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使用群众看得明白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能够接受的表达方式,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并参与讨论,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亲和力。
供稿: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王亚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