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人民检察院五项举措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0-17 17:35:10 阅读量:

 

南郑县人民检察院为有效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效实现程序公正,细化五项举措并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推行实施,切实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切实履行告知基本权利义务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权利,充分给予辩护人合理的维权空间,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不仅要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罪重的证据,而且还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的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真相。
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在法定的时间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律师,或者让其法定的代理人知晓,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尊重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意见,对于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被告人,如果其没有聘请律师或者法定代理人检查机关有义务为其指定法定的代理人或者律师为其辩护。
四是支持公诉时依法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在指认其犯罪时,不仅要指认其犯罪的事实,也要向法庭提供其罪轻的证据和事实,要综合考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司法效率以及司法人性化的有机统一。
五是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在审判环节监督法院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保障被告人公正接受审判的权利,对法院在审判环节侵犯被告人权利的行为要提出检查建议,要求其予以纠正,对一些量刑畸重也要依法提起抗诉。对于法院不按照法定程序,违法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行为要予以纠正。只有在公正的审判环境中被告人的权利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供稿: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王亚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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