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努力实现管理创新不断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28 17:42:06 阅读量:

 

南郑县检察院坚持把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实践中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控申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进一步强化规范信访秩序。当前,各种涉法涉诉信访仍呈多发频发的发展态势。该院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制定工作预案,强化接访应急保障。对于涉检上访老户,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作好稳控息访工作。控申检察工作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不断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并且,积极加强与其他司法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开展联合接访,共同协商处理相关的涉法上访共性问题,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进一步完善加强举报工作管理。该院认真学习执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举报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切实履行好催办督办、答复举报办理结果、监督举报线索查处工作情况的职责。对于符合初查条件的举报线索,及时依法开展案件初核程序。同时,不断加强举报宣传,围绕涉农、社保、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扩大举报线索的来源渠道,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近几年,南郑县院按照上级院的统一布置,对上级院转(交)办和自行受理的近五十件举报线索、申诉案件,都统一由举报中心进行登记管理、转办和答复办理工作,对上级院转(交)办的举报线索都及时进行案件查处情况反馈。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情况,每年都围绕一个宣传主题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制作宣传节目、制作宣传板、散发宣传材料、定点现场咨询、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开展举报宣传,向广大群众介绍检察机关的工作范围、受理举报的方式等内容,从而有效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地位作用,扩大了举报线索的来源渠道,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促进了控申检察业务的良性发展。
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该院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高检院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要求,密切与当地民政、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执法活动中,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对于不符合刑事赔偿立案条件,但当事人诉求合理、又有实际救助理由的,就以司法救助、经济补偿等多种方式,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现实问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是一项新的业务性工作,是在当前新的历史环境下作好司法工作的需要,是不断促进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检察机关完成法律职责的需要。该院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和完善这项工作机制,更好地起到促进和谐、救助弱者、匡扶正义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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