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狱八月无悔改 生产毒豆芽再落法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20 11:29:55 阅读量: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生产“毒豆芽”,2013年11月5日被汉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4年4月11日刑满释放后,王某重操旧业,为了使自己生产的豆芽又白又脆、销路又好,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再次添加“无根豆芽素”,并将自己生产的“毒豆芽”销往汉中蔬菜批发市场。王某在服刑期满后,未能痛改前非,明知不能添加“无根豆芽素”,却在豆芽生产中再次大量添加。现王某已被汉台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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