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检察院:五项机制构建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新常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04 16: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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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田基恒)今年以来,商洛商南县检察院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为抓手,创新建立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检察监督五项机制,建立健全检察监督手段,实现同步监督、全程监督、无缝监督,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建立审前评估检察机制,初步摸清矫正对象信息。前置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及时介入审前评估阶段,对法院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委托以及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进行同步监督,初步摸清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等基本情况,并对审前评估阶段中法院、司法局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纠正违法,确保审前评估的可信度和可操作性。
建立动态监管检察机制,随时掌握矫正对象动态。该院对全县十三个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动态监管检察,不定期抽查社区矫正对象的受管情况,以商南县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为依托,以矫正对象的手机信号定位实时查询图为参照,随机抽取电话号码进行拨打,确保矫正对象时刻处于正常受管状态,对于个别无法即时联系到矫正对象的情况,已向相关司法所发出口头检察建议,建议司法所在联系到该矫正对象后及时了解之前无法联系的原因,并要求矫正对象做到人机不分离,时刻保证信号畅通。
建立矫正信息共享共核机制,跟踪检察重新犯罪。该院与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共核机制,并建议在十三个镇司法所与派出所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信息联络员,推行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三家社区矫正信息每月一核的举措。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重新犯罪的,建议公安局将名单及时反馈该院监所部门和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并督促司法局及时作出警告、提请撤销缓刑、假释等处理,保证对社区矫正中重新犯罪的有效跟踪检察。截至今年8月,该院已针对违法违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3次口头检察建议,已有2名矫正对象被重新收监。
建立矫正对象分类登记制度,突出检察监督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采用分类登记模式,一类是普通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另一类是三类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涉黑犯罪罪犯)信息登记。近期,该院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三类人员专项检察活动,并对全县3名社区矫正三类人员分别进行了谈话,着重掌握三类人员中职务犯罪罪犯的社区矫正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对不同人群的监督措施。
完善社区矫正检务公开制度,拓展监外执行监督。该院强化社区矫正检务公开,在十三个镇基层司法所都将检察院在监外执行中的检察职能、监所检察工作人员、投诉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并建议司法局在新犯入矫时告知其检察机关对于监外执行的相关职权,拓展了矫正对象以及其他人员对监外执行的投诉、监督渠道,强化了检察机关对监外执行的监督职能。
作者单位:商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