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检察院:坚持树立“四个理念”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04 16:16:37 阅读量: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对犯罪认识的不断深入,目前,绝大多数犯罪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产物,这些矛盾纠纷推向社会层面,产生社会矛盾。公诉部门唯有对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定位正确和认识准确,才能统筹兼顾,充分行使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始终坚持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公诉为民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恢复性司法的理念通过树立四个理念使公诉人能够准确无误的指控犯罪,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给予被害人最好的心灵慰藉,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在彰显法律威严同时,也起到了预防犯罪的立法初衷。同时树立“四个理念”公诉人在个案审查中,充分保障人权,使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让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充分享有各项权利,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通过始终将“四个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从而提升了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强化了公民对法的信心,增强法律的功能性作用,促进社会更加安定有序。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玲玲(供稿)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