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着力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水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03 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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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以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为着力点,采取多种举措,有效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健全预警防范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审查逮捕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审查逮捕风险分析研判、分级评估、预警化解等工作机制,针对执法行为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风险,加强预警分析、研判通报,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二是加强重大时期、重点环节稳控研究。通过涉检信访案件,研究涉及侦监环节、可能在重大敏感时期影响稳定的案件情况及稳控应对措施,针对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通过指派专人介入、开展案件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等,统一执法认识。三是加强维稳工作多方联动。着力加强侦监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司法机关及其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单位的配合与协作,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协同各方,形成合力,如针对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及时确定信访风险等级,制定防范预案,并联合派出所、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开展耐心细致地疏导工作,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增强“监督意识”,深化“两项监督”。一是在刑事立案监督上“细”作文章。在工作中,该院注重从细处着手,破解立案监督工作案件线索来源少的瓶颈。首先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结合检务公开,“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让广大群众看得见、喜欢看、看得懂,并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控告,扩大立案监督线索来源。其次及时掌握发案、受案、立案情况。经常深入公安机关,定期查阅发案、立案登记,对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一些重点案件定期进行审查。最后认真审查公安机关报捕案卷材料。通过案卷材料的审查,从中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二是侦查活动监督注重“实”效。依法开展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对非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等工作。针对侦查机关在执行逮捕、立案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法及时进行口头纠正,情节较重的,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同案有在逃的人员,及时要求侦查机关继续追捕漏犯。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加强侦监公诉部门与公安刑侦部门的协调联系,并积极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与监所、控申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
切实加强侦监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操守和执法能力。一是树立侦监高效理念。该院侦监公诉部门继续克服人员少、案件多等困难,对受理的案件保质保量抓紧审查,快捕快结。二是秉承全面监督理念。侦查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全面履行职责。深化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的认识,深化对当前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具体监督职能的理解把握,特别是新增的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监督、对非法收集证据行为的监督等新职能,突显监督意识,把监督明确为审查案件的必要内容,逐渐内化为审查案件的重要考量内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该院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更新监督理念,克服以往“重配合轻监督”的思想,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确保监督到位,努力实现公正司法。
作者: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