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采用“三法”有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8-23 18:32:58 阅读量:

       日前,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过滤筛选法,快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对所有捕后案件进行过滤,从中筛选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数额不大、积极退赔退赃的盗窃,在押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案件,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是巡视谈话法,及时发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该院监所检察部门通过日常监控巡视、监区现场巡视、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等方式,及时发现案件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是协作配合法,快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该院监所检察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建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协作机制,侦监公诉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综合监所检察部门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的调查结论,决定是否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作者: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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