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检察院:狠抓检容风纪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8-22 16:37:29 阅读量: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陕西省淳化县检察院以内务管理、检容风纪、警车管理等为重点,采取严格措施,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并专门出台《淳化县检察人员检容风纪管理制度》,要求在开展群众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实行各科室考勤、纪检复核复查。科室人员上班签到,再由纪检工作人员复核、复查确认。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检察长请假需向县委领导报告并获得批准,其余院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因事请假或出差应向检察长报告,班子成员请假还需交县相关部门备案;中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因事请假或出差,须事先由本人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向分管领导报告,书写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案。假期届满上班后,应向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二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对驾驶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检察机关车辆配备的编制、规格配备车辆。对车辆运行情况实行每周通报制度,让全院干警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终与个人评优评先和经济待遇相挂勾。三是规范着装和文明用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要求检察人员、司法警察按照规定着装。在着检察服和司法警察服时,不得与非检察制服、非警察制服混穿。在接待来访群众、审理案件、出庭公诉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谨言慎行,向社会展示良好形象。

通过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该院全体干警检容风纪得到全面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任亚侠   陕西省淳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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