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检察院:“五字”工作法 为社区矫正保驾护航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8-22 16:25:33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肖刚)今年以来,汉阴县检察院监所科强化社区矫正基地巡回检察工作,由监所科2名检察官每周巡回检察帮矫基地,按照“细、严、定、控、访”的五字工作方法,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力度,有效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是指在人民法院向县司法局移交社区矫正人员资料过程中,检察官全程参与交接,仔细核对矫正人员资料,对于法律手续齐全、资料档案完备的,监督司法局依法接收资料及人员。同时与每位社区矫正人员见面,详细了解其有无技能、家庭组成、收入来源等基本情况,采取自愿原则,从中筛选出进入新航之家矫正基地的人员。
是指在帮教人员进入基地开展矫正时,监督司法局履行告知义务、管理规定,依法告知检察官的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帮矫人员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
“定”是指由检察官、司法干部、基地管理人员三方会商,共同研究矫正对象的自身特点,结合基地工作岗位的总体安排,帮助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制定详细的矫正方案。
“控”是指检察官对基地矫正工作进行全面全程服务监控,确保按照矫正方案对矫正对象开展矫正工作,通过查看资料、谈话、定期开会、检察官授课等活动,重点监督有无侵犯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为矫正活动保驾护航。
“访”是指在矫正对象到期解教之前,联合司法干部、村干部一起到期居住地调查了解矫正对象表现情况,征求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由检察机关提出是否按期解教的书面意见,按时参加解教仪式,监督解教过程。
截止目前,通过检察干警的不懈努力,汉阴县新航之家社区矫正基地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名,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矫正人员通过帮矫,全部掌握了生产技能,重新融入到社会和家庭生活中,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受到各方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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