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发挥四项职能 推进规范化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8-05 09: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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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发挥四项职能,推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发挥“管理”职能,杜绝案件“体外循环”。严格案件网上流转,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在网上完成受理、办理和移送,并由专职人员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同步实行网上案件分流、办理和审批,实现统一指导、一体管理,杜绝案件“体外循环”,有效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目前共受理97件案件,均在网上流转。
二、发挥“监督”职能,实行案件流程监控。建立健全流程监控、监督工作台帐,每天查看案件办理情况,全程监控案件走向,及时掌握案件节点,杜绝超期限办案现象发生,并对将要超期办案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书和流程监督通知书,并督促其改正,认真履行监督管控职责。2014年来共发出超办案期限预警26次,流程监督12次。有效地防止了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提高案件质量。
三、发挥“服务”职能,推进阳光检务。积极开展互联网律师接待工作,在对律师身份证明、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当事人委托书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及时安排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印案卷材料;同时为拓宽检务公开渠道,还开通了QQ、微信、微博三个平台“窗口”,根据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出的申请,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案件信息,深化检务公开。2014年以来共接待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查询案件11人次,安排律师阅卷案16人次。
四、发挥“参谋”职能,辅助领导决策。案管部门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案件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案管部门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自动提取起(不)诉、批(不)捕、立案、结案、判决等数字指标和统计报表进行分类和汇总,形成报告,直观地反映各业务部门的受案和审查办理情况,便于领导全面统筹检察业务工作。案管部门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97起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8份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