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四个到位”践行群众路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7-24 1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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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开展,该院公诉科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履行职能到位、“阳光公诉”到位、贴近群众到位,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健康开展。
思想认识到位。结合公诉工作实践,该院公诉科要求全科干警在执法思想上更好地融入群众。公诉干警处于执法办案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适时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干警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转变执法思想、执法方式和执法作风,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履行职能到位。工作中,该院公诉科充分履行公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侦、诉相衔接工作机制,引导侦查,在办案中,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搜集罪重、罪轻和无罪的证据,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公诉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质量,以案件的高质量体现公平正义。
“阳光公诉”到位。开展“阳光公诉”,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贴近人民群众。建立权利义务告知机制,让检察官为民导诉。办案人员在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时,一并告知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法律条款、诉讼权利与义务;强化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详细说明理由;加强庭审说理工作,注重在庭审过程中的说理,切实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提升出庭效果,让公正深入人心。
贴近群众到位。着力打造“零距离”与民交流平台,干警深入到群众中,采取面对面交谈的方式,主动征求群众对公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疑必谈、有惑必解、有难必帮;着力提高群众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进一步明确群众工作的目的方法,不断深化群众工作的各项措施,务求群众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