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严把四关”保证反渎自侦案件高质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7-17 09:38:32 阅读量:

 

案件质量是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影响到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系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新年伊始,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严把案件初查关、审讯关、证据关、起诉关,实现了办案质量与安全、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一、严把案件初查关。探索树立“初查侦查化”工作思路,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办案中心前移,全面掌握初查对象及相关当事人情况,实行“人事结合,相互转化”的初查模式,迅速获取大量有效的间接证据,保障案件初查成案率100%。
二、严把案件审讯关。充分利用办案区的现代化监控设备,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把取证活动置于安全防范监控范围,固定客观证据,保障嫌疑人供述的真实性,以防翻供。保障嫌疑人饮食和休息,突破心理防线,提高讯问突破效率,有效保障办案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把案件证据关。树立一体化侦查思路,组织反渎干警业务尖子到侦监、公诉等部门学习,提高反渎干警证据意识,提高取证能力,排除非法证据。严格按照公诉标准收集证据,所有案件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前严格审查。
四、严把案件起诉关。加强与侦监、公诉部门的联系,邀请对重大职务犯罪侦查提前介入,围绕案件定性、关键证据收集等交换意见。反渎部门主动延伸工作,对案件起诉、审判全程跟踪,积极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案件取得成效。
该院始终不放松办案质量,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强化证据意识,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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